2011-06-10
2680城市社区参与式治理能力建设培训
邀 请 函
尊敬的___________女士/先生:
诚邀您参与由北京社区参与行动服务中心联合中共广西区委党校法学教研部和广西公众参与法律研究协会于2011年7月10日—13日在广西南宁共同主办主题为“城市社区参与式治理能力建设培训”的培训班。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高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民生问题、社会问题和利益冲突日渐显现,成为政府官员、社区工作者社区建设所面临的巨大挑战。虽然政府提出创新社会管理格局,但如何在操作层面落实,解决社区矛盾冲突、建立公众参与的沟通渠道等,成为现阶段推进社区建设的重点。此次能力培训将针对上述问题,为来自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学术机构、社区居民创造共同的学习空间,通过介绍冲突调解,公众参与动员,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寻求适合中国社区发展的解决之路。
本次培训将邀请社区建设领域的专家作为培训师,通过传递参与式社区发展理念,采用开放式讨论、实践者分享、培训师讲解、专家学者讲座、实地参观等培训形式,共同探讨、学习社区参与治理的方法及工作技能,具体课程包括:
1. 如何收集信息和了解居民需求的开放式讨论会的体验式学习;
2. 如何动员社区参与的思想与方法,社区参与的工作技能介绍;
3. 如何实践关于“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
4. 社区问题冲突斡旋;
5. 社区服务与社区服务项目化管理的实践分享;
6. 社区自治组织培育与发展案例介绍与分析;
7. 实践者的本土案例分享与实地参观;
8. 社区建设未来的发展趋势及如何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等等。
期待您的积极参与!
主办:中共广西区委党校法学教研部
北京社区参与行动服务中心
广西公众参与法律研究协会
2011年6月8日
培训说明
培训对象:基层政府官员、居委会成员、社区居民积极分子、促进社区发展的社会公益组织成员(NGO)、研究社区发展的专家学者以及社会学、社会工作专业的大专院校学生。
培训费用:学员需缴纳培训费1000元(包括培训资料、其他出版物及光盘等)。参加培训学员的用餐费、外地学员的往返交通费和住宿费(双人标准间)均由北京社区参与行动服务中心承担。外地学员可以自行选择交通工具,但是我们只按照火车硬座或硬卧的标准报销往返车费。
培训名额:本次培训总名额40名,现仅面向广西、广东、云南、贵州、四川、重庆、湖南、湖北、江西、福建和海南等地招收学员。
报名方式:请发送报名表(见附件)至 pxb@ssca.org.cn ,邮件名称注明“广西培训-姓名-所在地”,如“广西培训-张三-昆明”。报名表请直接粘贴在邮件正文中,请勿以附件方式发送。
截止日期:2011年6月29日。
报名结束后我们会在6月30日确定学员名单,并通知培训的具体日程安排和详细地址,请您注意查收邮件。(未录取的报名人员不另行通知)
联系人:韩 德、单婷婷
联系电话:010-84252191 转 604 、612
电子邮箱:pxb@ssca.org.cn
机构网站:www.ssca.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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