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9.10]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2011年中国水环保公益人物评选
来源:
2011-08-03
3773

\"\"


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旭化成水环保专项基金


2011年中国水环保公益人物评选细则


中国是全世界水资源最缺乏的国家之一,全国诸多城市面临缺水问题,全国有70%的江河水系受到污染,流经城市的河流95%以上受到严重污染,3亿多农村人口饮水不达标,其中水污染造成高达九千多万人饮用水不安全,水环境保护已经成为我国环保领域最突出问题之一。


为了水源的清洁,为了减少河流的污染,为了让人们喝上安全的饮用水,为了让大家共同惜水爱水,在社会上存在着一群默默无闻的为水环保事业做出贡献的民间人士和民间组织:他们或动员大家共同参与到水环保行动中;或通过努力解决了水环保领域中的某个社会问题;或通过努力停止了当地企业、居民对水域进行的严重污染;或与当地政府、企业等达成一种共同护水保水的模式······


总之,这是一群平凡而又伟大的人,他们需要得到社会的关注和认可。


一、评选目的


1、通过评选奖励,实现全社会对于水环保优秀民间人员和组织的知晓,让那些为社会做出贡献的人,能够获得社会的回报和认可。


2、通过征集优秀的水环境保护事件,总结出可供水环保志士共同应用于解决水环保问题的方法。让社会公众共同参与到水环境保护中。


3、通过社会对于民间水环保优秀人物和组织的回报,更好地解决水环保问题,推动中国水环保事业的发展。


二、评选条件:


1、本次评选以水环保事件为征集对象,在全国范围进行征集


2、所征集水环保事件须由被推荐或自主申报的民间组织和个人策划或执行,该事件对中国水环境保护具有借鉴或参考价值


3、申报主体是水环境保护中的民间组织、民间组织从业人员和民间水环保人士。


4、以民间组织或个人名义均可申报。


5个人性别年龄不限,往届获奖人员仍可申报。


三、评选与申报标准


1、根据申报水环保事件解决的水环保领域社会问题而定:比如解决了地方保护、跨流域跨部门等问题;


2、该申报事件能够提供给水环境保护领域值得借鉴参考的方法、模式,具有可推广性。


3、该事件在促进水环保理念传播或水环境质量改善方面有显著成就。


4、该事件反应民间组织或个人遭遇挫折不动摇,敢于同破坏水环境的行为作坚决和持久性的斗争。


5、该具有先进性和典型性,对社会公众具有明显的带动、导向和示范作用:如该事件有效地调动了公众参与到水环保中。


6、事迹感人,反响强烈。


7、申报事件至少满足以上一条标准


四、评选流程与规则


1、推荐或自荐报名阶段(2011年3月22日—2011910日)。


填写 水环保公益人物推荐(自荐)及详细的水环保事件介绍,写推荐(自荐)意见并加盖公章提供一式三份原件电子档。电子文档需于201191024时前报评选办公室。原件需2011910日前(含9月10日)通过邮局挂号邮寄或快递送至评选办公室(以邮戳为准)


2、初选阶段(2011910日—930日)


评选办公室收集整理推荐(自荐)材料,通过社会调查等方式复核参选人材料提交初评委员会进行初评,确定候选人


3、评阶段(2011101日—1010日)


专家评委通过评分指标对候选人进行不记名打分,根据专家评分,确定获奖人员。


4、公示阶段(20111011日—10月20日)


通过官方网站http://zj.svip.sohu.com/gongyi/2011/shuihuanbao/ 向社会公示候选人名单,听取公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在公示期内如无社会疑义,即被评选为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旭化成水环保专项基金2011年中国水环保公益人物。


5、颁奖典礼(2011年10月28日)


所有获奖人员和组织代表都将受邀到北京参加颁奖典礼,颁发奖金和证书颁奖仪式将邀请相关机构领导、公证机关和相关媒体出席。


五、奖项设置


1、本将拟设“2011年中国水环保公益人物奖”5名,该奖获得者奖品为:中国水环保公益人物奖金2万元,奖杯、荣誉证书。


“2011年中国水环保公益人物特别提名奖”5名,该奖获得者奖品为:中国水环保公益人物特别提名奖金1万元,奖杯、荣誉证书。


以上评奖的具体奖项将根据参选人员或组织提供水环保事件设定。


2、获得“2011年中国水环保公益人物奖”、“2011年中国水环保公益人物提名奖”,以及通过水环保事件表明较优秀的民间组织和个人将获得由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中华环保联合会、中国环境日报社、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公益研究中心等组织提供的联合后续资源与发展支持。


3、评选组成员将在水环保事件征集过程中,对有价值的申报事件进行实地调研与案例采编;所有申报的优秀水环保事件也会集结成册出版,为中国水环保事业积累成型的公益案例和经验。


六、举办单位及评选申报方式


1、“2011年中国水环保公益人物评选”由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主办,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公益研究中心承办。


2、申报表格及注意事项请在搜狐官方网站http://zj.svip.sohu.com/gongyi/2011/shuihuanbao/ 下载,也可拨打15201656256咨询及索要申报资料,请填写好的申报表发送到本次奖项的指定邮箱shuihuanbao@sohu.com


通信地址: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社会公益研究中心


邮政编码:100875


联系电话:15201656256


联系人:张玉蛟


七、以上评选细则解释权归中国水环保公益人物评选组委会所有


            2011年中国水环保公益人物评选Q&A


1、 评选征集什么样的水环保事件?


答:申报的事件,以2008年(含2008年)以后发生为主,特别突出的事件案例也可放宽到2005年之后。须至少满足“评选与申报标准”前六条中的一条,比如该事件通过民间组织或个人的努力,停止了地方政府对污染企业的保护,有效地减少或叫停了污染企业污水排放;抑或该事件解决了不同行政单位、不同省份对同一条流域共同保护合作难的问题等。事件只要满足标准的一条,即可申报。


2、 获奖组织或个人能够得到何种奖励?


答:获得“2011年中国水环保公益人物奖”的组织或个人,将获得由中央统战部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颁发的荣誉证书和奖杯,以及奖金2万元(税前);


获得“2011年中国水环保公益人物特别提名奖”的组织或个人,将获得由中央统战部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颁发的荣誉证书和奖杯,以及奖金1万元(税前);


所有获奖人员和组织代表都将受邀到北京参加颁奖典礼及水环境保护论坛(交通、住宿、餐饮费用由活动主办方提供)。


    以上获奖组织或个人,以及未获奖但通过水环保事件表明较优秀的民间组织和个人将获得由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中华环保联合会、中国环境日报社、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公益研究中心等组织提供的联合后续资源与发展支持。所有申报的优秀水环保事件也会集结成册出版


3、Q&A是否会及时更新?


我们会将申报者针对评选产生的疑问及时公布到Q&A中,以方便更多的民间组织和个人更清楚了解并参加到2011年中国水环保公益人物评选中。此外,广大公众亦可推荐自己身边的组织或个人参与到评选中来。


点击下载附件



发布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评论服务协议
表情
全部评论
最新 最热
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