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6-16
5217为有效推动社会发展的复合型、领导型人才的培养,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与福特基金会于2008年创新性地设立“福特基金会中国奖学金项目”,简称“中国奖学金项目”(China Fellowship Program,CFP)。该项目借鉴全球社会发展人才的培养经验,旨在选拔中国各领域的优秀人才,使他们接受国际前沿理论和中国实践相结合的系统训练,力争培养具备全球视野和社会创新能力的复合型、领导型人才。
2011年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将继续以遴选的方式选择CFP研究生候选人,候选人将参加2012年公共管理硕士(MPA)的全国联考。
一、申请2011年CFP 研究生候选人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到2012年9月1日)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到2012年9月1日)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大学专科毕业后有5年(到2012年9月1日)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须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①修完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②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4.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本科学历不能报考。
5.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7. 我校公共管理硕士(MPA)不招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
考生在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后,我们将优先招收具备以下条件者:第一,有社会责任感;第二,有贫困地区服务经历;第三,对社会科学与社会问题具有批判性的思考;第四,具备优异的管理能力和发展潜质。
二、2011年CFP 研究生招生程序
CFP研究生招生不同于一般的硕士研究生招生程序,采取“先遴选入学,再考试”的方式。2011年CFP研究生招生流程为:
(一)考生申请
2011年5月20日至6月30日,拟报考CFP研究生的申请者递交申报资料,申报材料的内容见附件一“申请者信息采集表”。申请者按照要求准备好各种材料后,以邮寄的方式将材料寄往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福特中国奖学金项目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办”)。
(二)资料审查
2011年7月1-9日,项目办对申请者提供的各类材料进行核实,并组织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材料进行综合评议。对于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申请材料不充分者,项目办将告知;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合格申请者的各方面条件进行综合评议,从中筛选出30-45名申请者参加第一次遴选。
(三)初选考核
2011年7月10-11日,进行第一次考核。申请者第一次考核内容包括:对社会发展理念的理解及其社会责任感;对问题的见解与表达能力;外国语能力(水平接近全国统考外国语水平)。具体办法见附件二。
(四)公布初选入选名单
2011年7月23日,公布2011年福特中国奖学金初选入选者名单,即CFP研究生候选人。
(五)入校学习
2011年9月,CFP研究生候选人入校学习,可以适当选修课程,但以备考2012年MPA全国联考,考试通过后可以正式选课。
(六)参加全国联考
初选入选者须于2012年初(具体考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参加MPA全国联考。考试通过后正式成为CFP研究生,没有通过考试的终止学习并办理相关退学手续。
三、招生人数
计划招生20人左右。
四、奖学金管理办法
奖学金主要指学费。CFP研究生的奖学金资助年限一般为两年。为了保证奖学金的效率及对学生学习的有效激励,项目办每年对CFP研究生进行奖学金资格评审。具体操作如下:
2011年的CFP研究生候选人参加MPA全国联考并被正式录取后,每学年结束时,项目办组织对其进行综合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CFP研究生下一学年的奖学金额度,原则上支付学费的一半。评估内容包括学习表现、相关科研和社会实践的参与程度以及其他日常表现等等。如有生活贫困等特殊情况,可以申请奖助学金,项目办酌情审批。
五、培养与管理方式
CFP候选人应确保充足的学习时间,完成研究生院和学院规定的课业要求,并积极参与社会实践。2011年入选的CFP研究生候选人视为2011级学生,正式录取后获得2012级的MPA学生学籍。
学制两年,学习时间三年,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延长学习年限。学习课程包括基础课、专业课、选修课和实践课。
获得CFP奖学金的研究生不可以再申请“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
学院每年将挑选10%左右的优秀CFP研究生到国外高水平大学或机构学习或实习;获得正式学籍且符合条件者可参加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的选拔,具体程序参照研究生院当年的通知。
六、学位授予
通过全国统考后正式获得学籍的学生, 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完成学位论文答辩、符合毕业要求的,颁发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位。
七、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CFP项目服务与管理办公室 王老师
咨询电话:010-58802804 传真:010-58800366
地址:北京师范大学后主楼20层2020室,邮编:100875
电子邮箱:zhaosheng@bnu.edu.cn
详细信息及各类申请表请登陆北京师范大学社发院网站:www.ssdpp.net“招生专栏”查看和下载!
下载: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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