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08
2697 世纪之交,“三农”问题凸显,随着全球化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三农工作的重要性得到举国上下的共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后,农民合作组织在三农工作中的重要性愈显突出。农民朋友在面临产品卖难之际,点燃了组织起来联结市场的热情;政府逐步放开绿灯,出台《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相关配套政策;公司及商界尝试打破“公司+农户”的利益联结方式,寻求公司内化合作社或合作社内化公司的新方式。农民合作组织悄悄进入人们的生活,逐渐成为农村经营体制机制创新的亮点,逐渐成为联结农民与市场的重要载体,逐渐成为农民增收的加速器,改善社会关系的润滑剂,并逐步在全社会引起广泛的关注。
07年合作社法的实施,我国农民合作组织出现了井喷式的增长,特点也非常鲜明:一是发展速度快,“十一五”期间,增长了30倍,目前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工商登记在册数量大约是39万家左右,覆盖范围广,基本覆盖了种植、养殖、蔬菜、水果等传统产业、特色产业和新型产业,涵盖了所有优势农产品产、加、销和服务一体化运作的全过程。二是合作领域宽,服务内容从单一的交流、传播技术向技术、信息、销售等综合服务方向发展。三是活动深度由单纯的生产环节扩展到产、加、销全过程。合作范围由村内、乡内发展到跨乡、跨县(市)。四是组织机制健全,大多合作社全部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范要求进行了登记注册,由原来的临时筹集成员,现在逐步发展成为技术合作、资金合作的利益共同体。五是带动能力强,能人和大户牵头创办合作社,具有较强的带动能力和比较优势。六是合作效益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凭借自身的平台优势,增强了市场开拓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实现了效益翻番。
但在合作社数量迅速扩张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弊端。比如合作社资金力量不足,普遍存在集约化程度低,生产设施不配套等问题;大多小规模合作社由散兵游勇组成,单打独斗,没有大局意识,各做各的,各卖各的,品质千差万别,价钱有高有低,市场竞争形成了恶性循环;部分合作社在利益的驱动下,各自为政,互相之间通过假冒伪劣、竞相压价等不正当手段进行着低水平竞争,直接影响着其自身的良性发展;在激烈的市场竞争面前,很多农民合作社依然处于弱势地位,很难得到良性的可持续发展。究其原因主要是当下合作文化氛围的缺乏、真正懂合作社、办合作社、服务合作社的人员太少,为此本次培训班从源头上尝试认识合作社、规范合作社及正确处理合作社内外部关系安排课程与大家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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