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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8.31]北京玉观音慈善基金标志设计征集公告
2010-08-16
30536 玉观音慈善基金标志设计征集公告 ——让您的精湛设计与慈善LOGO同行
一、背景介绍
中国社会福利教育基金会玉观音慈善基金作为由中国珠宝首饰行业发起成立的慈善专项基金,旨在凝聚善心,关注特殊困难群体,扶贫济困,帮助改善目前珠宝产业工人及其他领域特殊困境人群的生活现状,并积极倡导企业社会责任。其名取“玉”与“观音”二词,“玉,石之美者。”端庄安详洁净的观音,象征着崇高、伟大、温和、善良和无处不在的爱心。“玉观音”是玉与慈善行为的一种完美的结合,它寓意着吉祥如意,和睦美满,普度众生。
为进一步促进慈善事业的发展,即日起面向全国征集玉观音慈善基金标志(LOGO)。
二、截稿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0年8月31日
三、征集对象
·全国大中专院校设计类专业的在校师生
·广告公司、文化公司、设计工作室等专业机构
·社会在职设计师(不限类别)
·业余设计爱好者
四、作品要求
1.作品征集要求:
(1)应征作品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应符合中国法律规定和相关民俗要求,不得出现违背中国法律和民族文化的图形和文字内容;
(2)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抄袭、盗用他人作品的视为无效,作品将不予评奖,并在相关媒体公布,由此引起的相关法律后果均由作者本人承担。
(3)每一件应征作品作者应提交包括《玉观音慈善基金标志设计稿》、《玉观音慈善基金标志设计征集活动报名表》(见附件1)和《玉观音慈善基金标志征集活动应征作品创作者承诺书》(见附件2)等三份文件。缺少其中任何一份或其中任何一份不符合规定者,概不符合应征条件;
(4)应征作者应准确填写《报名表》,并亲笔署名;如应征作者为机构的,应由该机构法定代表人署名,并加盖机构公章;
(5)应征作者应提交一份《承诺书》,由创作者亲笔签署(创作者为机构的,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盖机构公章)。创作者不止一人的,所有创作者必须共同签署。
2.总体设计要求:
(1)中国慈善事业特色与玉观音理念相结合。标志设计既要体现中国慈善事业特色,体现针对珠宝行业的关爱;又要表达观音普度众生的主题思想。可适当参考中国社会福利教育基金会徽标。
(2)抽象符号与现实形象相结合。标志设计应以抽象的艺术形式表现,给人以丰富的想象空间;但又要吸收慈善的现实形象,使人能够联想到慈善事业。
(3)直观美感与实际应用相结合。标志设计应从直观上可以感受到慈善事业的光荣与高尚;要方便应用,在各方面使用时自然协调、和谐相融。
3.具体设计要求:
(1)设计稿应同时提供标志图形和设计说明两份材料;
(2)标志图形应分别提供彩色稿和黑白稿,最长边尺寸不得超过120mm,分别打印或绘制在A4纸上,其表现形式应适用于后续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标志的绘制形象设计中,应于适当位置尽可能体现中国社会福利教育基金会玉观音慈善基金中英文内容(玉观音慈善基金Yuguanyin Charity Foundation)。
(3)设计说明应详尽阐述设计理念、思路和含义,文字应打印或正楷书写于A4规格纸上,并确保表述完整、逻辑严密、字迹清晰;
(4)在提交纸制设计稿的同时,必须同时提交CDR、AI格式或EPS格式的电子文件,色彩模式为CMYK,并注明各部分颜色的色值(手绘作品除外)。
五、作品提交的方式、时间与地址
(1)应征截止日:2010年8月31日(以邮戳上的时间为准)
(2)提交方式:
◇邮寄提交方式:将参赛的设计光盘、作品打印稿和《报名表》、《承诺书》的签名原件,用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往:北京市宣武区白广路7号中民大厦东楼3317室,邮编:100053,信封正面左下角注明“玉观音慈善基金标志应征作品”字样;
◇网络提交方式:将报名表、承诺书签名(盖章) 原件的扫描图片或数码照片、标志图形(一式两份, 分别为JPG格式和CDR、 AI或EPS格式)、设计说明同时作为附件,发往征集专用邮箱yuguanyin69@163.com,邮件标题为“玉观音慈善基金标志应征作品”。
六、奖项设置
对录用成为玉观音慈善基金标志的作品,不设现金奖励,奖品为玉观音;若没有被最终录用,该奖项自动取消。
(1)评选出一等奖作品一件,奖励价值人民币三万元的玉观音一块。
(2)评选出二等奖作品二件,各奖励价值人民币一万元的玉观音一块。
(3)评选出三等奖作品三件,各奖励价值人民币五千元的玉观音一块。
(4)评选出优秀奖作品五件,各奖励价值人民币一千元的玉观音一块。
入围奖作品十八件,不设奖金,颁发纪念品。主承办单位向所有获奖者颁玉观音慈善基金标志作品获奖证书。以上奖励以作品为单位授予,兼中兼得,奖品由相关创作者自行分配。评选揭晓后,将在相关网站和平面媒体上公布获奖名单。
七、相关声明
(1)因邮寄延误、邮寄丢失或损坏、误寄、邮资不足、失窃或其他非征集单位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2)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成为玉观音慈善基金标志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使用的全部权利)自始即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有权对成为玉观音慈善基金标志的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3)主办单位对包括本规则在内的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任何与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主办单位进一步制定相应规定或进行解释。
(4)本次征集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10-63563918
地 址:北京市宣武区白广路7号中民大厦东楼3317室,邮编:100053,
E-mail:yuguanyin69@163.com
·《玉观音慈善基金标志设计征集活动报名表》
·《玉观音慈善基金应征作品创作者承诺书下载>>
附件1
玉观音慈善基金标志设计征集活动报名表
应征作品编号(主办方填写): 应征者姓名/名称:
证件类型(请选择) □身份证 □护照 □军官证 □其他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省份 城市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应征作品内含文件: □ 标志的设计方案共____件; □ 标志的设计说明; □ 应征作品创作者承诺书; □ 其他文件:________________。
创作者(请写明所有创作者的姓名或名称)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承诺:我已阅读、理解并接受《玉观音慈善基金标志设计征集公告》,并保证所填事项属实。
签 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事项:
1、如果应征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须由应征者的监护人在签名栏附签;
2、如果应征者为机构的,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盖机构公章;
3、空白表格复印有效。
附件2
玉观音慈善基金标志设计征集活动
应征作品创作者承诺书
承诺人已充分知晓并自愿接受《玉观音慈善基金标志设计征集公告》(以下简称“《征集公告》”),谨向主办单位承诺如下:
1.承诺人保证其为参加玉观音慈善基金标志设计征集活动应征作品(以下简称“应征作品”)的创作者,对应征作品拥有完整、排他的著作权。
2.承诺人保证其应征作品为原创作品,除参加本征集活动外,未曾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曾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
3.承诺人保证其在全球范围内未曾自行或授权他人对应征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或开发。自应征作品提交起至本征集活动评选结果揭晓前,承诺人不自行或授权他人对应征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或开发。
4.承诺人确认,除主办单位书面许可的情形外,无论何时何地,承诺人不以任何形式发表、宣传和转让其应征作品或宣传其应征行为。
5.承诺人确认,应征作品一旦成为玉观音慈善基金标志,该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自始即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承诺人除根据《征集公告》获相应奖励外,放弃任何权利主张。
6.承诺人保证其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如有因承诺人的应征作品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发生,由承诺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主办单位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因承诺人的应征作品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或因承诺人的其他过错而使主办单位遭受任何名誉或经济上的损失,主办单位均有权要求承诺人采取足够而适当的措施,以保证主办单位免受上述损失。主办单位同时保留向承诺人追究和索赔的权利。
7.承诺人保证其承诺真实可靠,并善意履行本承诺。如有违反而导致主办单位受损害的,承诺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主办单位同时保留取消承诺人应征资格的权利。
8.本承诺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9.本承诺书自承诺人签字(和/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承诺人姓名或名称 证件类型及号码
承诺人签字/盖章 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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