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5]自然之友登山组四座楼登山活动
来源:
2007-09-27
695

活动时间:2007年10月3 日?D?D5 日(3天)

 

活动地点:平谷四座楼风景旅游区

 

集合时间:10月3日早8:30  正点集合出发,望大家提前15分钟到达。

 

集合地点:东直门长途客运站候车大厅

 

人数限制:不限

 

活动级别:中等强度型

 

特别注意:此次活动强度中下等,请大家针对自己的体能,酌情报名(报名者请仔细阅读下自然之友主题小组户外活动须知及免责条款)。

 

报名电话:65232040/65120929-807 联系人: 李健 e-mail:lijian@fon.org.cn(需要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

 

是否是会员等信息。请尽量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如果报名后一直未收到回复,请致电自然之友)

 

报名截止时间:2007年9月29 日下午17:00

 

1、四座楼简介:

 

四座楼风景旅游区位于平谷熊儿寨乡境内,距平谷县城36公里,因山顶上有四座明代长城敌楼(现尚存两座)而得名。

 

四座楼风景区山林面积800公顷,现在开发旅游区245公顷,中心林区约70公顷。是一处以松林为主同时兼有古代文化的景点。

 

  四座楼风景区最有特色的时期是夏季,入夏进山,凭高风自爽,进林暑全消。整个林区散发着各种对人体健康有益的芳香气味,是沐浴淋浴的好地方。

 

  四座楼风景区另一特色是多悬崖绝壁。如:鸡冠崖、百灵沟、登基晚、漫石沟、接吻峰、子母石等数十处。

 

2、行程安排:

 

D1 长途车统一出发,下午抵达老乡家;吃午饭并于周边风景区游玩;晚上组织杀人游戏、观星赏月等娱乐项目。

 

D2 早5:30起床,6:00早餐,登山一天。晚上回老乡家。

 

D3 上午继续游览其他景点,下午坐公汽回京。

 

3、费用预算:100元,包括住宿费、饭费、保险费等。

 

4、装备要求:

 

1) 务必穿一双登山鞋,穿冲锋衣、冲锋裤、头灯或手电,带一根登山手杖、一副护膝,薄睡袋,洗漱用具,无冲锋衣裤者带防雨衣物,带厚衣服以防当地温差大。(以上所列装备必须具备)

 

2)请自备足量水,尤其是运动饮料(水可在老乡家补给),自备丰富午餐一顿,第二天登山中午食用,此山海拔1000米以上,另腐败食品多多益善。

 

3)此次活动为提倡环保理念,请参加活动者自带餐具(筷子和勺),避免使用一次性筷子。

 

4)注意安全,不允许单独行动;爱护自然,请勿乱扔废物等。

 

5、活动提醒:此次活动属中等强度,请大家根据自身情况,斟酌参与。报名之后请务必准时参加,因临时有事而不能参加者,提前与自然之友办公室说明,临时退出而未提前说明者,需向自然之友办公室补交保险费。

 

自然之友登山组领队:曲志兴,手机:13601234366,

 

E-mail:qu_zhixing@sina.com

 

登山组QQ群:30440851 (负责人:张楠)

 

投稿联系人:丁洁,E-mail:amanda715@sina.com

 

欢迎您将参加活动后的感受和意见记录下来,与大家分享,愿每位参与者都能充分享受到登山的乐趣。

 

让我们用笔墨和相机留存美好的回忆,

 

敞开心扉,亲近自然、认识自然、学习自然、保护自然。

 

 

 

 

自然之友主题小组户外活动须知及免责条款

 

自然之友是以开展群众性公众性环境教育、倡导绿色文明、建立和传播具有中国特色的绿色文化、促进中国的环保事业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的公益团体。自然之友下属的主题活动小组是为自然之友会员及热爱公益事业的公众提供相关活动参与活动机会的组成方式。因主题小组的活动部分涉及户外,为了保证所有参与人员的人身安全,保证主题小组活动的可持续性,特制订该须知。

 

一、原则自然之友主题小组所发起的户外活动具有以下特性:

1.非营利。

2.为自然之友会员及热爱公益环保事业的公众提供自然体验的机会,通过活动加深环保理念。

 

二、程序由主题小组工作委员会提交活动计划,活动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活动概述、行程安排、费用预算、注意事项、报名方法等。经自然之友会员部核准,在自然之友网站发布相关活动信息,接受公开报名。

 

三、财务

1.活动费用AA制,公共费用一律平摊;半途加入或退出者,需承担活动均摊部分的所有费用。

2.活动前由组织者做详细预算并公布,缴纳费用以实际费用发生为准,多退少补,如有活动参与者自愿捐出活动节余,其资金将做为该主题小组活动基金,由自然之友办公室统一管理,专款专用。本着公开、透明原则,活动中的收支明细和活动基金的使用明细,将发布在自然之友网站上。

3.非会员除交纳活动费外,需交纳管理费,活动费用50元以下(含50元),交纳5元管理费,活动费用50元以上,交纳10元管理费。 4.活动领队费用自费,此外,不得从参与者那里收取任何劳务、组织以及各种名目的费用。

 

四、组织 1.由自然之友会员部指定的主题小组工作委员会委员制定活动计划,并指定该次活动领队。 2.活动中,领队负责活动的协调、带队、联络等工作。 3.领队要结合活动强度、危险程度等实际情况,根据报名人员的体力、装备、经验、意志力等各方面因素进行考虑,并对活动不适宜参加者予以劝退。 4.组织者有权在活动中劝阻直至制止参与者不合规定的行为。

 

五、参与

1.活动参与者为身体健康,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国公民。未满十八周岁或行为不便者,须由法定监护人陪同,或者由法定监护人指定陪同人。

2.活动参与者要自备户外活动所需装备。

3.活动参与者本着自愿参加、风险自担、责任自负的原则参加。

4活动中,参与者应听从领队指挥,不能独自一人行动;如两人以上行动,应告知领队并在获得领队同意后,方可行动。

5.遵守活动时间,不迟到。如果由于个人原因迟到,由自己解决交通问题,或自动放弃参加活动。

 

六、安全及免责说明户外活动不可避免的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为了更好地开展户外活动,同时避免参与者人身遭受不必要的损害,请参与者自觉遵守、履行主题小组有关安全的规定和告知事项。自然之友及户外小组对户外活动所应了解的安全事项和所具有的危险性尽到告知义务,对于参与者在户外活动中所受到的人身损害,自然之友及户外小组不负任何责任。具体注意事宜及免责条款如下:

1.活动参与者应遵守活动组织者的组织、管理及安排,注意安全,避免危险事故的发生。参与者必须保证自己身体健康。

2. 活动参与者,由自然之友统一在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办理保险,为参与者提供意外保障保险、身故处理费、医疗保障保险、医疗补充保障保险等保障。

3.主题小组户外活动为会员自发自愿参与的活动,组织者、领队与参与者之间无合同关系;户外活动存在一定的风险和潜在危险性,自然之友认同报名参加活动的所有人员对户外活动的危险性和潜在的风险具有正常的判断能力和预见能力;因不可抗力而出现事故或因不可预测因素(如急性疾病等)造成身体损害、伤亡时,活动领队及所有参加活动的成员只承担全力救助的义务;自然之友及其他成员对受损害或伤亡者不承担任何责任,产生任何问题的纠纷,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免责声明依法解决。

4.未经活动领队人员允许,私自单独行动造成的意外和伤害事故、以及由于自身过失原因造成的身体损害,完全由事故个人负责;因参加活动人员在活动过程中未听从领队及组织管理人员在组织、管理上的领导所遭受的财产损失、人身损害,自然之友及本次活动领队将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活动参与者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有监护人陪同,对潜在的危险具有正常的判断能力和预见能力;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及意外伤亡时,自然之友同样不承担任何法律上的责任。

6.自然之友已经对本次活动安排、注意事项和细节,存在的风险及潜在的危险,具体组织、活动管理办法已尽到详细充分的告知义务;凡报名参加者,自然之友均视为报名人员已经详细了解本次活动的规定和相关责任,并全部接受本公约约定的注意事项和免责声明。欢迎自然之友会员及热爱自然的公众参加主题小组组织的户外活动,鉴于户外活动难免会存在不可预知的危险性,请务必在报名参加活动前仔细阅读此公约《自然之友主题小组户外活动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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