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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中国边境野生生物卫士奖预告及征集支持单位
2009-09-21
2346 2008年,国际野生生物保护学会(WCS)在中国环境文化促进会、布莱蒙基金和野性中国工作室的支持下,在搜狐公益、搜狐绿色、户外探险、外滩画报、中国国家地理、华夏地理、北京科技报、中国环境报、谷润网以及OZARK品牌、博冠BOSMA望远镜的支持下,成功举办了首届“中国边境野生生物卫士”奖(http://www.baohu.org/weishijiang/index.php)。该奖项是我国首个针对边境地区野生生物执法保护的奖项,目的是激励、表彰在中国边境地区积极参与和支持野生生物执法工作,打击非法盗猎,控制野生生物跨国界贸易集体和个人,促进边境地区相关人员在野生生物保护和执法工作上的交流,提高他们的野生生物保护和执法能力。
首届“卫士奖”最终评选出5名卫士奖获得者与20名提名奖获得者,其中部分人员参与了宣传讲座、执法培训以及到泰国、柬埔寨和老挝的执法考察,提高了保护能力。为进一步拓展首届“卫士奖”的影响力度,使边境地区的野生生物执法保护得到更多的社会关注,第二届“中国边境野生生物卫士”奖将于2009年10月中下旬正式启动,敬请大家关注,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现向社会各界征集支持单位,包括政府机构、企业、媒体等,只要愿意为此奖项提供任何形式的支持者请马上和我们联系。特别是边境地区的单位和有志于支持环保的企业,希望更多地参与到这个奖项的组织活动之中。
正式公告即将于近期推出! 欢迎大家帮助宣传,以便让更多的在边境地区为野生生物保护事业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能够通过参与评奖而得到社会更多的认可和支持。
联系方式:
奖项咨询请联系杜浪花,电话: 010-64807597,ldu@wcs.org
奖项合作请联系肖峻峰,电话: 010-64807572,15910904465,dxiao@wcs.org
申报条件:
1. 任何在中国边境地区参与和支持野生生物保护和执法的集体或个人都可申请,包括保护区工作人员、林业公安、边防部队、海关以及当地组织/社区等;
2. 无论是集体或个人申请边境野生生物卫士奖,都必须有该集体或个人从事相关工作的单位/所属单位的推荐;
3. 请个人/集体目前仍在从事与申报材料内容相同或相关的工作。
4. 申报地理范围:
我国与其他国家接壤的地带,涉及黑龙江、吉林、内蒙古、新疆、西藏、云南、广西、甘肃。我国沿海地带虽然没有和国外直接接壤,但是许多这些地方是跨国野生生物交易的重要场所,因此也被纳入到本奖项申请范围,涉及辽宁、天津、山东、江苏、浙江、上海、台湾、福建、广东、海南、香港、澳门。
5. 申报内容:打击非法盗猎、控制野生生物跨国界贸易的工作事迹
申报时间:2009年10月10日 ~ 12月20日
奖项数量:共设5个卫士奖,20个提名奖
奖励形式:
1. 荣誉表彰:5名卫士奖获奖者将在公开仪式上接受颁奖与“中国边境野生生物卫士”称号,并得到全国范围的广泛宣传。20个提名奖获者将得到表彰和全国范围的广泛宣传。
2. 奖品:5名获奖者获得野生生物执法用设备(如照相机、望远镜、野外服装等)
3. 国内执法培训:5名获奖者(代表)参加WCS在广西举办的野生生物保护执法培训。
4. 国外学习考察:5名获奖者(代表)到亚洲其它地区考察学习野生生物保护和执法的成功经验和实践(如获奖者为现役军人,将另行安排)。
申请材料:
1. 申报表请用中文正楷填写或打印,一式两份
2. 个人申请需提交二寸彩色标准照一张,集体申请需提交工作集体照一张;
3. 3000字的详细工作事迹材料,一式两份。要求如下:
1)工作事迹是指2001年1月1日至今申请个人/集体在野生生物保护与执法工作中的主要成绩、典型事例;
2)有真实、准确的数据;
3)个人或集体申报均需提供与申报事迹有关的工作照片5张或5张以上并配文字说明;
4. 无论个人或集体申报边境野生生物卫士奖,均需要提供单位盖章的推荐表,一式两份。
5. 申报集体和个人同意所有申报资料由组织者保留并有权用于评奖活动的宣传,组织者有权使用获奖者的所有资料进行非商业性的宣传。
6. 申报资料中可以(但不必须)包括能够进一步说明和展示申请个人/集体事迹的媒体报道、录像带、光盘、文献资料、样品等,作为评选参考。所有申报资料和物品恕不退还。
7. 申报资料应准确、真实。如有做假或虚报现象,评委会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并保留对外公布的权利。
8. 有关中国边境野生生物卫士奖相关事宜的最终解释权在组织方。
9. 邮寄地址:请将完整的申报资料邮递至:(截止日为当地邮戳2009年12月20日,北京邮戳12月20日17时后收到的材料不计入有效申请):
杜浪花 收 (信封右上角请注明:第二届“中国边境野生生物卫士”奖申请资料)
北京市朝阳区大屯路中科院动物所C座207室 邮编:100101
10. 为及时把您的申请信息发布在网站上,以便公众网上投票时参考,请尽可能同时提交与邮寄资料内容相应的电子版,email至:langhuadu@yahoo.com.cn, ldu@wcs.org,电话: 010-64807597,传真: 010-64807289。
评审规定:
1.参评人员
1)参与网络投票的公众
2)评审委员会(由相关组织单位代表和专家组成,共7人)
2.评审标准
1)实效性:申报个人/集体应通过具体工作、活动在其工作区域取得一定的保护成效;
2)可持续性:申报个人/集体的保护执法能够在本地良好地维持和发展下去,并有能力使其工作持续发挥影响;其保护和执法理念、实践对在其他地区推广具有借鉴作用。
3.评审程序
1) 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标准初评:每份符合申报条件的完整申报资料由评审委员会中的两位评委评审,两票通过者为初评候选者;
2) 初评候选者申报资料在网上公布;
3) 公众和评审委员会对初评候选者复评:公众网上投票和评审委员会同时进行,网投结果得票数最高的为100分,依次递减2分;评审委员会评审总得分为7名专家评分的总和,根据得分高低顺序,分数最高者为100分,依次递减2分;在此基础上,根据网民投票占15%权重,评审委员会投票占85%权重,两个分数相加取前5名为卫士奖候选者。
4) 由评审委员会选派5位专家对5名卫士奖候选者进行实地考察,递交项目真实性考察报告;如果发现做假或虚报现象,将取消该候选者评奖资格,缺少名额从第6、7名顺序增补。第7名之后不再增补。
5)5名卫士奖获奖者后总分前20名候选者为提名奖获得者。
奖项日程:
1. 奖项申报、专家初评:2009年10月10日~12月20日
2. 启动仪式: 2009年10月16日
3. 网上公示: 2009年12月20日~2010年1月20日
4. 网上投票: 2009年12月21日~12月25日
5. 专家评审: 2009年12月21日~12月25日
6. 专家实地考察: 2010年1月4日~1月18日
7. 获奖名单公布: 2010年1月21日
8. 颁奖仪式: 2010年1月27日(暂定)
9. 获奖者参加出国学习考察(14天): 2010年3月
10. 获奖者参加国内执法培训(10天): 2010年3月-4月期间
“中国边境野生生物卫士”奖组织委员会
2009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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